| 一、统计局主要职责
1、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和法规,执行区委、区政府的决定和命令,对区委、区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。
2、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告制度,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。
3、在区委、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国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,制订全区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,并组织部署、协调、督促、检查和实施。
4、审查区属机关、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,并对其制订的统计调查报表进行统一管理。
5、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区城市、企业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工作。
6、搜集、整理、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,并对全区及各街道、乡镇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评估、分析、预测和监督,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。
7、审定、管理、公布、出版全区基本统计资料,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,适时报道和定期发布统计信息。
8、检查、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,维护统计工作者的合法权利,揭露、追究、处理违犯统计法规的行为。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培训。
9、制定全区统计工作发展规划,建立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和统计数据库。
10、组织开展统计咨询服务,承担有关统计调查任务。
11、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省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办公室主要职责
1、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、政务和日常事务工作 。
2、负责局机关政务材料的草拟和其它各类材料的打印、分发、上报,并把好文字关,处理好秘书事务;
3、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,筹备和记录工作;
4、督促各股室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及上级的决议、决定、指示及本局的安排部署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。
5、协助局领导抓好机关党员、干部、职工的教育管理、培训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;
6、做好来文来电的登记、传阅、催办工作及机关人事工资工作;
7、做好机关后勤服务、治安保卫、保密、接待及财务管理等工作;
8、负责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;
9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综合股主要职责
1、 负责搜集、整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性统计资料;
2、统一管理统计数据库;组织编辑《统计年鉴》等综合性资料;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;
3、负责对本局历史统计资料和新产生的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;
4、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开展的专项统计调查任务;对有关数据进行评估、检查、研究、分析和预测。
5、承担人口普查、农业普查、经济普查等大型普查的组织实施及数据处理上报工作,提供有关普查的数据资料,并对普查数据进行整理、管理、评估、分析和研究。
6、负责对外发布综合性统计资料。
7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社会股主要职责
1、搜集、整理、提供社会发展方面的统计资料;
2、承担人口抽样调查、大中型企业科技发展状况等方面的调查工作;
3、负责协调区直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;
4、负责对社会统计数据进行检查、评估和分析;
5 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信息股主要职责
1、负责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和数据库的建立与管理;
2、负责各专业的数据处理与传输上报;
3、管理和维护计算机及附属设备;
4、管理和维护统计数据库;
5、负责统计信息港网页的更新维护工作。
6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六、法制股主要职责
1、负责全区统计法规的贯彻和检查监督工作;
2、做好统计普法宣传、教育培训工作;
3、处理违犯统计法规的案件;
4、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分析研究与信息报送等工作。
5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七、工商股主要职责
1、搜集、整理、提供工交、商贸等方面的统计资料;
2、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交、商贸等方面的经济专项调查调查;
3、对全区工交、商贸等方面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预测;
4、负责全区工交、商贸等方面统计数据的检查、评估工作;
5、做好本专业统计分析研究与信息报送工作
6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八、农业股主要职责
1、搜集、整理、提供农村、农业统计资料;
2、组织实施农村、农业专项调查工作;
3、负责全区农村小康、贫困监测工作;
4、负责农村、农业统计数据的检查、评估和分析预测;
5、指导农村各乡镇做好基层统计建设工作和统计员的培训工作;
6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九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主要职责
1、承担全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工作;
2、搜集、整理农村社会经济调查统计资料;
3、对农村社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预测;
4、开展对农村社会经济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和焦点问题的快速调查;
5、负责对外提供农村调查信息;
6、负责各种有关农村社会经济方面的委托调查和课题研究任务。
7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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